歙县人大常委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视窗
[审议意见]关于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
【字体: 】【2016/10/21】 【作者/来源 歙县人大办公室】 【阅读: 次】 【关 闭

(2016年第6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文广新局局长叶剑奇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文化民生工程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基层文化建设工作提出六点意见: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层文化建设工作。要树立抓文化建设与抓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思想意识,将基层文化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到县、乡镇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变被动抓文化为主动抓文化,真正把文化软势力抓硬、抓出成效。要进一步理顺基层文化工作体制机制,乡镇要确保文化工作有人抓、文化干部主业在文化,县文化部门要对全县文化干部合理调配提出意见,会商人事、编制部门进行统筹考虑文化工作人员和人才的安排落实。

    2.因地制宜,进一步夯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上争取,认真谋划农民文化乐园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一场、二堂、三室、四墙”标准化实施,逐步实现农民文化乐园全覆盖。要结合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和美丽社区建设,谋划编报文化项目,争取更多文化项目支持文化发展和乡镇建设。县财政要确保文化建设投入地方配套资金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要探索和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公共文化场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有效利用率。

    3.集思广益,巩固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文化干部严重缺编缺员问题,制定招考计划,逐步解决人才紧缺问题。建议参照教育部门实行“编外招聘”模式,把农村中热爱文化事业、有文化特长和组织才能的文化青年选拔出来,充实到基层文化队伍中。要制定和完善乡镇文化工作人员考核机制,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要动员和鼓励社会文化工作爱好者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或以奖代补等方式,让愿干事、能干事的文化工作爱好者参与到基层文化建设工作中来。

    4.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化活动开展要形成常态化,要与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文明创建、全民健身等工作有机结合。文化下基层要改进服务方式,根据群众需求,让群众参与进来,变文化“下”乡为文化“留”乡,变“送”文化为“种”文化。县、乡、村每年要结合地方特色,利用好现有文化阵地和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民歌会、农民运动会,农民书画展、非遗技艺展示、传统民俗表演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让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文艺编创人员要深入基层采风,编创反映农村建设、充满乡土气息、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真正把文化送到农民心里。

    5.深入挖掘,做好传统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我县文化底蕴深厚,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民俗文化散落民间濒临失传。要沉下去摸排线索、掌握信息、列出目录清单,挖掘发现民间传统民俗和技艺的老传承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鼓励有一定文艺专长、热心农村文化工作的青年一代加入民间技艺传承,对传统民俗和技艺进行抢救性保护。

    6.弘扬乡贤文化,引领家庭和社会文明风尚。要进一步整理和挖掘古今乡贤,通过征集乡贤文化故事,编印小书册,举办“弘扬乡贤文化,传承优秀家风”故事会等活动,塑造歙县乡贤文化品牌。要立足乡风文明和社会治理实际,以“挖掘一批古今乡贤,设立一个善行义举榜,规范一个乡规民约,整理一批家风家训,开展一系列活动”为抓手,将徽州家规家训摘选编印成册,供阅读传扬。要将乡贤文化内容编排成文艺节目展演,让乡贤文化滋养家风文明,让优秀家风助力社会文明建设。

    以上审议意见,请研究落实,有关情况请于2016年12月底前反馈县人大常委会。

 

 

 

                                 歙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10日

 
 
版权所有: 中国·安徽·歙县人大常委会  联系电话:0559-6512202
皖ICP备05010860号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